为切实做好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5月14、15日即墨交警在全区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两日来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30余起,其他严重违法行为300余起,切实筑牢路面交通安全防线。
行动中,各中队通过分析研判选定辖区重点路口、路段开展行动,对过往车辆实行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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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4日14时许,即墨交警在沽河绿道左岸三湾庄路查获周某某涉嫌酒驾,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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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4日15时许,即墨交警在府前街查获谢某某涉嫌酒驾,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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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5日,即墨交警在文化路查获赵某某涉嫌酒驾,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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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5日,即墨交警在莱青路西四舍路口查获李某某涉嫌酒驾,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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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5日,即墨交警在莱青路西四舍路口查获王某某涉嫌酒驾,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5月14日晚,鹤山路中队在辖区开展查处酒醉驾整治行动。15日凌晨,执勤交警将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付某某查获。经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7mg/100ml。
5月14日21时40分,段泊岚中队在鹤山路解家营路口处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B***8R的小型轿车突然靠边停车,执勤交警发现异常后,便上前查看情况,刚开车门就闻到了浓烈的酒气。随后,民警对驾驶员孙某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其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
民警依法将驾驶员孙某某带至即墨区人民医院抽取血液,作进一步处理。根据规定,一旦醉驾结果确认,等待孙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5月15日,岙兰路中队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酒醉驾统一查处行动。14时57分,执勤交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鲁B***E6黑色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可能涉嫌酒驾,随即对驾驶员王某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即墨交警提醒
酒驾的后果谁也无法预估
来源:即墨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