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1日,医保部门对即墨东方医院专项稽核发现,该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将“隐血试验”作为入院常规检查项目,未按医保相关规定准确、完整、规范签署特需医疗服务知情同意书,收费、检查、检验、诊疗、相关医疗记录之间不相符,中药饮片(含中药饮片医院自制剂)及中医类治疗无中医辨证、无中医诊断,中医治疗项目登记内容不全或登记未经参保人、家属或受委托人签字确认,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不符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A)》的约定,医保部门作出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7807.52元,暂停其新增住院医疗保险相关业务1个月,责令限期整改,纳入年度考核,对相关医保医师给予考核扣分的处理。
2024年9月23日,医保部门对青岛国金中医医院专项稽核发现,该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收费、检查、检验、诊疗、相关医疗记录之间不相符,透析、理疗、康复、中医治疗等项目无治疗登记或登记内容不全(理疗、康复类项目需有治疗计划、部位、时间等内容,中医类需有方式、部位、时间等内容),违反疾病诊疗常规,收费与项目内涵不符,医务人员从事执业类别及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无医保医师签字,医疗文书书写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药品账实不符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A)》的约定,医保部门作出追回违规医保基金563902.04元,暂停其新增住院医疗保险相关业务1个月,责令限期整改,纳入年度考核,对相关医保医师给予考核扣分的处理,其中4名医保医师暂停医保医师服务6个月的处理。
2024年9月9日,医保部门对青岛市即墨区南泉京源医院专项稽核发现,该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病历医疗文书无医保医师签字,收费与项目内涵不符,非放射资质人员实施CR/DR检查并出具CR/DR报告,打包、无依据检查,收费、检查、检验、诊疗、相关医疗记录之间不符,未按规定保存医保结算相关数据信息,部分医用耗材无采购凭证,部分医保耗材未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进、销、存”台账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A)》的约定,医保部门作出追回违规医保基金80793.3元,暂停其新增住院医疗保险相关业务3个月,责令限期整改,纳入年度考核,对相关医保医师给予考核扣分的处理。
来源 | 即墨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