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即区交警大队公布一起交通事故案例,即墨一机动车驾驶员在转弯时,未减速让行,导致交通事故,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月14日10时30分,万某驾车沿即墨区孟沙河一路由西向东行驶,在一处路口右转弯时,与高某某驾驶的车辆相刮,发生交通事故。
现场勘查事故的民警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万某负该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高某某无责任。
即墨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车辆行经路口应当提前减速,并在认真观察两侧路况后,谨慎通过。
来源 |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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