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居民权益,我区2024年继续为全区居民投保社会公众安全保险,保险期间1年,自2024年3月21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止。
一、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1.保障内容:在即墨区行政区划内乘坐电梯时发生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1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为41万元(人身伤亡限额为40万元,财产损失限额为1万元),其中每人每次医疗费用救助限额为10万元。
3.附加责任:附加电梯财产损失保险。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电梯物质损坏或损失,每部电梯赔偿限额10万元,累计赔偿责任限额100万元。
二、特定人员(公安干警)人身意外保险
1.保障内容:针对即墨区在职公安干警受到的意外伤害,由保险公司给予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2.赔偿限额:死亡或伤残,每人最高赔偿限额50万元;意外医疗费用,每人赔偿限额5万元;意外住院津贴,每人每天200元,每次事故最长补贴180天。
三、水暖管爆裂救助责任保险
1.保障内容: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由于居民室内管道(含自来水管、暖气管、排水管和排污管等)爆裂或相邻住户室内的管道爆裂、渗漏,造成的居民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赔偿限额: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30万元,其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元。
四、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救助责任保险
1.保障内容: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因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导致居民人身伤亡(含户籍人口及流动人口),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受害人的伤残、死亡赔偿责任。
2.赔偿限额: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3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元。
统一报案咨询电话:由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承保。报案电话:95500,理赔咨询电话:58623363 58623357。
(明白纸各项内容,具体以采购合同为准)